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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16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获悉,针对公司可能存在期后调整事项,包括与亲和源的业绩补偿款诉讼、与康馨鹏城关于莲塘项目终止的协商情况、与君一控股的租赁合同诉讼、与马鞍山大同的业绩补偿款诉讼。
公司可能存在以下期后调整事项:1)公司于2021年对奚志勇、上海亲和源会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会务”)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因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未完成业绩承诺,应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7,49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2日、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业绩补偿款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关于业绩补偿款事项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65),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该诉讼尚未判决,对该业绩补偿款,公司账面已确认8,169万元,若该诉讼在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出具前,取得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若法院判决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则公司可能存在期后调整事项,最终需以法院判决书及综合考虑业绩承诺人还款能力来确定需进行期后调整的金额,具体影响金额不超过9,324万元。
2)2020年以来,受公司资金紧张及公司战略调整影响,公司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康馨鹏城养老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直就莲塘项目的终止进行协商,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与业主方就终止协议达成一致,若在年报前双方能就终止协议达成一致意向,有可能会影响公司对该项目减值的认定,若签订的终止金额小于公司账面资产净值,则公司需补提减值,若签订的终止金额大于公司账面资产净值,则公司将根据对方还款能力对项目减值重新进行综合测试。由于该事项尚未确定,故公司无法判断其具体影响金额,具体影响金额以届时审计为准。
3)根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鲁02民终11880号的《民事判决书》,原告青岛君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一控股”)与被告亲和源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该事项影响亲和源长期资产的减值,诉讼判决后,公司一直积极与君一控股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最优和解方案,若在《2022年年度报告》前,公司与君一控股就和解达成一致意见,能够就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公司可能存在期后调整事项,该事项影响公司长期资产减值的认定,影响金额约7000万元-80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届时审计为准。
4)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西藏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马鞍山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大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马鞍山大同应未能完成业绩承诺,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35,708.11万元,在扣除公司应付马鞍山大同股权款后,马鞍山大同仍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32,815.87万元。2022年公司已就该业绩补偿事项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诉讼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同时,公司在2022年即一直与马鞍山大同等业绩补偿方就业绩补偿方案进行协商,若在《2022年年度报告》前,公司与业绩补偿方达成一致意见或取得法院判决,则公司可能存在期后调整事项。届时,公司将根据和解金额或法院判决金额,综合考虑业绩补偿方还款能力判断是否需进行期后调整,具体影响金额不超过32,815.87万元,届时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综上,由于上述可能存在的期后调整事项因法院尚未形成判决及公司与相关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等情形,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数据的预计总体影响。
针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宜华健康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宜华健康回复:经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存在的缺陷进行梳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已全部落实整改完成。
具体内容包括:2021年度所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影响已消除。公司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能否消除,存在不确定性。虽在2022年,公司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降低负债率,但公司仍面临负债率高,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预计仍为亏损的情形。
另外,公告披露,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